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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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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09:09      来源:区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发布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并附相关统计报表。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溪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501769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构建更加顺畅的政民沟通平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159篇,通过“梁溪民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分别申请公开清名桥街道仁康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届换届选举、扬名街道清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等,主动对接区政府信息开工作主管部门,配合落实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是坚持信息公开核心原则。始终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基本要求,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公开、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信息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政策、服务事项、资金使用等信息均依法依规公开。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在发布前需填写《梁溪区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核表》,发布政府网站公示公告需填写《梁溪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审批表》,信息经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确保内容无误后进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强化“梁溪民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信息发布机制,满足信息需求。在公众号开设“婚姻服务”专栏,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依托公众号互动板块,及时回应群众民政业务咨询投诉,高效化解急难愁盼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公正性和合法性。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的考核评议和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照区政府网站监测、新媒体测评报告中的问题反馈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与严肃性。强化组织责任落实,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当前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可视化、互动化解读占比偏低,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理解需求,政策解读质效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新媒体运营技巧、政策解读方法等内容开展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二是丰富解读传播形式。加大政策图解等可视化解读作品的制作力度,同时择优转载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优秀解读成果。三是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地区及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重点学习其在精准解读群众关切、创新解读形式等方面的经验,推动本单位政策解读更贴合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