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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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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19 16:42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5-02039 生成日期 2025-06-05 公开日期 2025-06-05
发布机构 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秩序,有效防控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现结合我委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力保障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地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支撑。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疾控中心、采供血机构等。

(二)传染病防治相关单位:辖区内接种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

(三)公共场所: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商场超市、影剧院、舞厅、音乐厅等。

(四)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相关单位: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五)学校:辖区内所有各级学校及托幼机构。

(六)生活饮用水:辖区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

(八)其他:涉嫌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采供血的场所及个人。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二)检查内容

1、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医药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疫苗接收、储存、运输规范,接种操作流程,信息登记与追溯,接种人员资质等情况。

2、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3、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包括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持有效资质(批准)证书,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出具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人员、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况等。

用人单位职业防护。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4学校卫生。重点检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

5、生活饮用水。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等,抽查供水水质;涉水产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涉水产品标签、说明书、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

6、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四、检查方式及方法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上级部门已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频次的依照其执行,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突发事件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检查对象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日常检查施行行政检查预告知制度。

2、专项检查:诊所按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署、案件线索及季节特点等,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公共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计划应按照要求备案。

3、双随机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成国家、江苏省、无锡市下达的“双随机”工作任务,发起一项区级跨部门联合“双随机”。

4、其他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二)检查方法

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抽样取证、个别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必要的取证设备,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按要求落实扫码入企工作,执法检查记录录入涉企检查平台及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专业性。坚持依法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可回溯管理,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公正。

(二)创新执法方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大力开展“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制度,在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同时,及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和方式,引导企业积极整改、重塑信用,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树立执法良好形象。执法人员要自觉将廉洁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持依法履职、公正执法。严格遵守着装规定,按要求穿着执法制式服装、规范佩戴执法标志,保持严肃端庄的仪容仪表和严谨规范的执法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