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五个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部分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20 16:59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6-00662 | 生成日期 | 2026-05-20 | 公开日期 | 2026-05-20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件链接 | — — | 政策咨询 | |
| 内容概述 | 优化“五个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部分解读 | ||||
2026年5月20日,《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回应了民营经济组织关切,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进入。不仅以法规形式确立民企准入,而且通过“精准滴灌”助推扶持,让民营企业放心干,大胆闯。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江苏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走在前列,连续5年位列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条例》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突出优化“五个环境”:一是政策环境。针对企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条例》创新机制,让政策红利主动“找上门”。《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和回应民营经济组织的反映和诉求。着眼综合更优,推动政策集成创新,保持政策稳定性,形成合理预期,让各类经营主体有更多获得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最大限度做到“一键直达、免申即享”。二是市场环境。着眼公平有序,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三是政务环境。着眼高效便利,在更多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数据赋能提升治理能力,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法治环境。着眼公正透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让民营企业家能够安心踏实地抓创新、搞经营、谋发展。五是人文环境。着眼亲商安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实打实回应企业关切,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