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梁城执罚决〔2026〕19 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7 10:47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6-00805 | 生成日期 | 2026-05-31 | 公开日期 | 2026-05-31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 | 文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杰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026年5月31日,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苏锡梁城执罚决〔2026〕19 号),处罚内容是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处罚决定书于2026年5月31日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