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4 15:48 来源:梁溪区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信访编号:D3JS202411120012“无锡市梁溪区广益新村23号、23号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化粪池经常堵塞,租客离开时把破旧沙发等垃圾丢在102室院内,盛岸一村101-103号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二、责任单位
梁溪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雨污分流。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1. 对盛岸一村101-103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2. 加强雨污管网和环卫保洁的日常管理,落实长效管护责任。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广益新村23号为无锡市控源截污排水达标区广瑞路60号块范围内,于2019年3月完成雨污分流“四位一体”排查整改修复工程。盛岸一村101-103号位于排水达标区惠山148号块范围内,于2019年2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盛岸一村101-103号南侧原违章建筑区域,于2024年12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2.梁溪区水利局、环卫部门及属地街道已加强管网日常养护管理并落实好长效管护责任。
对照整改措施,梁溪区涉及相关事项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事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9日)反映。
监督电话:85018495
电子邮箱:lx_wfgjb@163.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