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4 15:49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详见附件)
编号:D3JS202410260003、D3JS202411040013
二、责任单位
梁溪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降低噪声污染。
五、整改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作业时间进行施工和清运。
2.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将施工进度、作业时间、相关保障措施等告知周边居民,争取居民理解。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原市公安局拆迁施工过程中已落实错峰及噪声管控措施,并将施工进度、作业时间、相关保障措施张贴公示,拆迁工程于2025年2月7日完成。
2.梁溪区征收办加强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喷淋持续开启,同时增加雾炮车、洒水车等措施,减少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对照整改措施,梁溪区涉及相关事项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事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9日)反映。
监督电话:85018495
电子邮箱:lx_wfgjb@163.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