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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13:24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1254 生成日期 2021-03-03 公开日期 2021-03-03
文件编号 梁政办发〔2021〕6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为民办办实事项目共10件19项。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0件19项。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特明确各实事项目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

  (一)道桥基础设施建设

  1.建成通车4条道路:凤鸣路(北延至江海路段)、隐秀路东延(中南路-运河西路)、广和路南段(学前东路-广源路)、广福路南段(锡州路-锡沪路)。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益街道办事处、梁溪城投公司

  2.建成通行羊腰湾区域跨古运河慢行桥。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苏古运河公司

  (二)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3.完成任钱三支路、蜻静路等50条以上背街小巷整治,江海路绿地、桐桥港滨水绿地等9个区级游园品质提升,水沟头、清名二村等10座以上老旧公厕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处、属地街道办事处

  4.完成民丰路北侧市民广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梁溪城投公司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完成尤渡苑、石利新村等111个共48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并同步实施技防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属地街道办事处

  6.完成新惠家园五期AC、金色维也纳等小区8个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水韵梁溪整改工程

  7.完成振新路体育公园西侧、通扬路沁园路口等30个低洼易涝点改造和锡沙路、振新路、沁园路等481条共计393.2公里区内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排查整改。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五)智慧停车便民工程

  8.新增300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9.为曹张新村、翠园新村等239个小区新增150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六)健康卫生事业项目

  10.建成21个心理服务站点。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11.建成梁溪区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启动建设梁溪区中医医院。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梁溪城投公司、梁溪经投公司

  (七)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12.建成刘潭农贸市场和野花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锡惠农贸市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黄巷街道办事处、梁溪经投公司

  (八)教育文化配套项目

  13.建成侨谊实验中学下甸桥分校、完成金星中学(扩建)和芦庄实验幼儿园金星分园(改建)工程;启动扬名实验学校、东林中学新校区建设和积余实验学校运河分校改扩建工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扬名街道办事处、梁溪城投公司

  14.实施“运河四季”运河实景演出等文化惠民项目。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江苏古运河公司

  (九)安全防控设施项目

  15.为1800户家庭安装瓶装燃气泄漏报警设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清名桥街道办事处、山北街道办事处

  16.完成老旧小区梯龄15年以上电梯安全综合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公益帮扶补助项目

  17.扶持不少于2500人自主创业;帮助2400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完成375户特定困难老人住房适老化改造。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9.建成梁溪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同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区残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体系,落实工作任务,排定工作清单,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半年度完成全年任务的60%,争取10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二)紧扣计划,做好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日常管理,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所承担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协调情况报区发展改革委。

  (三)协调推进,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推进实事项目中应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推进,协调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每月10日前上报区领导。

  三、考核办法

  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工作列入2021年度区机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区考评办年底将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政策解读详见:关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解:梁溪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