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梁溪科技城功能区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7 16:56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4-01712 生成日期 2024-06-03 公开日期 2024-06-0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内原有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与《梁溪区构建“345”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梁溪区都市工业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产业发展导向契合度不高,且仅涉及扬名和山北2个区域,为促进梁溪科技城功能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推动梁溪科技城功能区构建都市型现代工业体系,我区结合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实际制定了新一轮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

  内容概述: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内原有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与《梁溪区构建“345”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梁溪区都市工业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产业发展导向契合度不高,且仅涉及扬名和山北2个区域,为促进梁溪科技城功能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推动梁溪科技城功能区构建都市型现代工业体系,我区结合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实际制定了新一轮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我区分别在2018年10月、2020年12月制定了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内扬名传感信息园、无锡光电新材料科技园2个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对照《梁溪区构建“345”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梁溪区都市工业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原办法与产业发展导向契合度不高,且仅涉及扬名和山北2个区域。为促进梁溪科技城功能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推动梁溪科技城功能区构建都市型现代工业体系,制定符合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实际的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梁溪科技城功能区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十一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产业准入的要求和政策衔接等方面内容。

  (一)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从三个方面设定了适用范围:一是空间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内所有的产业用地;二是项目类型,该《办法》适用于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内因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引进及编制建设发展规划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三是管理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梁溪科技城功能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新改扩建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其他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

  (二)关于《办法》中对产业准入的要求

  《办法》从两个方面提出了梁溪科技城功能区未来的产业准入要求:一是鼓励类产业清单,结合市区两级产业发展鼓励领域指导性文件和功能区实际,分别制定科技城梁溪、山北和扬名三个片区的鼓励类产业清单,其中无锡梁溪科技城梁溪片区重点打造高端医疗器械、空间信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食品科技和机器人产业生态圈;无锡梁溪科技城都市工业协同发展区山北片区重点打造高端医疗器械、智能高端装备和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无锡梁溪科技城都市工业协同发展区扬名片区重点打造汽车及零部件、空天产业、智能传感器和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具体鼓励类细分产业详见《办法》附件1)。二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办法》从产业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和污染物排放管控等方面,分别制定科技城梁溪、山北和扬名三个片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并列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准入要求详见《办法》附件2),同时《办法》明确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重大民生工程不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限制,其准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三)关于《办法》与其它政策的衔接

  《办法》与其它政策的管理与衔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审批机制,《办法》明确在建设项目符合上级法律法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本《办法》的前提下,不得另行设置其他环境准入类的前置条件。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办法》提出提前布局谋划“绿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集中治污能力,以降低中小微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与“三线一单”的衔接,明确将本《办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容纳入到无锡市“三线一单”,确保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的协调性。

文件关联:梁溪科技城功能区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